欢迎访问学校网站系统!
站内搜索:
浏览信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浏览信息
乐桥中学学生公寓消防制度
【字体: 】   【时间:2012-6-20 11:15:06】  【作者:管理员】  【关 闭】  【打 印
1、学校要定期组织学生学习消防知识,开展防火安全教育,使学生了解公寓楼的消防设施、熟悉灭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会报警、会疏散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
2、公寓管理本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管理责任,把岗位职责落实到人。各生活老师负责对电路、安全通道、安全出口、消防器材进行检查。
3、生活老师要开展灭火技能演练,经常对宿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巡查,交流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4、生活老师要对学生宿舍进行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和巡查,纠正违章用火、用电和私拉乱接电线。
5、生活老师要经常检查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定期对消防设施、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有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6、公寓每年要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对成绩突出的予以奖励,对不负责造成,损失的予以处罚和追究。
7、全体学生严格遵守《学生宿舍防火安全十不准》:
(1)不准私拉乱接电线。
(2)不准吸烟。
(3)不准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4)不准在楼内焚烧杂物。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舍。
(6)不准使用“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7)不准使用酒精炉等明火器具。
(8)不准擅自变动电源设备。
(9)不准宿舍无人不关电源。
(10)不准损坏灭火器和消防设施。
关闭页面】【页面顶部
本站所有资源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复制,违者必究。
© Copyright 2008-2020 Www.bjhxt.com.cn All Right Reaserved. 安徽省庐江乐桥中学 拥有所有版权
地址:安徽省庐江县乐桥镇兴华中路68号 网站备案号:公安备案号:3401240200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