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我县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全民身体素质为目标,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活动需求,促进人民群众体质的增强和社会民生的改善。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不出现伤害事故,达到体育资源社会共享。 二、开放办法 (一)开放范围 1、学校篮球场 2、学校乒乓球室 3、学校田径场 4、学校体操活动器械 (二)开放对象: 街道居民。 (三)开放时间 学校体育设施在不影响教育秩序的情况下有时间段地开放,其中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每日下午2:30:--5:30为固定开放时间,其他时间视学校具体情况而定。 三、管理措施: 1、成立体育场地及设施对社会开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茂生 副组长:章义照、汪方林、汪卫华、 组 员:吴玉生、吴心兵、陈光际、 徐尚虎、 李良其 张友生、瞿德才、欧宗礼、杨应明、董明月、 蔡志国、王冬生、牛泽坚、唐峻 。 具体负责学校体育场地及设施对社会开放的管理工作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体育设施的检查,确保设施的安全。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场地管理人员及责任分工: (1)保安、门卫 加强对进入体育场地的人员进行登记、进出管理工作,按规定时间开关学校大门,并做好清场工作。 (2)行政值班人员 负责对进入体育场地的校外人员进行核查工作。巡视活动场所,发现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负责避免非本校人员进入教学和办公等区域。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处置。 3、张贴公示、警示标志: (1)在学校和体育场地入口张贴公示,提示活动的时间、范围、注意事项等。 (2)在体育场地内增加警示标志,提醒活动人员注意安全。 4、进入学校体育场地健身人员的管理措施: 进入学校体育场地的健身人员必须登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进入学校体育场地的健身人员,凡非因场地设施问题而出现的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进入学校体育场地的健身人员,要自觉维护活动场所所有设施,凡因操作、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损坏,视损坏程度予以赔偿。 5、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 (1)在活动过程中,如有锻炼者出现身体不适状况时。门卫、保安和值班教师接到报告要及时处理;遇到重伤者或不能判断伤情者,通知居委会管理人员联系家属同时拨打120救护电话,并及时报告领导组负责人。 (2)如遇突发自然灾害应立即停止活动,及时报警,并迅速向领导组负责人汇报,组织锻炼人员进行安全转移或疏散。 (3)在开放时段,门卫、保安和值班教师要及时协调和处理偶发事件。如遇到难以协调和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开放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对个别不服从管理的人员校方(门卫、值日教师)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如有有意滋事者且劝阻无效可拨打110处理。 庐江乐桥中学 2011年2月18日 |